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教育教学第二十五条有效本市职业院校师生比按不低于相应普通院校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数,其中按不少于编制数25%用于聘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