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公共图书馆的人员编制根据本馆藏书规模和业务范围确定,专业人员的配置比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8月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