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盟市以上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当不低于60%,旗县级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当不低于40%。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8月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