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地方文献的收集、保护。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藏书体系。公共图书馆对民族地方文献要设立专库和专架管理。要配备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业人员。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