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定期举办都匀毛尖茶文化节及茶艺大赛等茶事活动,推动茶文化有序健康发展。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类茶叶行业组织开展茶文化建设,挖掘整理茶叶历史、民俗、典籍、民族茶艺等,开发茶乡旅游及茶旅产品,支持茶叶行业组织开展茶叶产品评定及各种茶事活动,普及茶叶知识。

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