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公共交通部门应当为老年人乘车(机)提供方便,建立和健全为老年人服务的特殊设施和制度。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