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工业、商业、粮食、服务部门应当重视生产、经营老年人需要的商品、食品,逐步扩大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方便老年人的生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