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有效防御洪水方案实行分级编制。县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编制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