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展,提高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

(二)对在岗未达到岗位专业技能要求或者需要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