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补充规定第十一条有效木里藏族自治县可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补充规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