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补充规定第十二条有效本补充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凉山彝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