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简称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涉及文物保护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