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制定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加强技术装备和人才建设,提高鉴定能力,适应诉讼活动鉴定需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