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依法处理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