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五章 票据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源头控制、全程跟踪,提高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