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五章 票据管理第三十条有效非税收入票据发放,实行凭证申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领非税收入票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