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犬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已修改犬只免疫、电子身份标识植入等相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