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