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报请批准地方性法规,报请机关应当提交报请批准的书面报告、地方性法规文本及其合法性说明,并附立法依据对照表等参阅资料。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1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