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第十五条已废止对利用荒山、荒地、滩涂从事种植、养殖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照科技扶贫政策予以扶持。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