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有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享有劳动用工权,可自主依法决定用工形式、用工数量。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