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有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