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分类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的原则,制定环城生态区的道路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