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分类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的原则,制定环城生态区的道路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