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除加油、加气站外,禁止在环城生态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项目。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应当限期迁出。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