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林业园林、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城生态区规划制定生态建设实施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