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妇女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