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发展保障权利第十四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乡妇女享有同等的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权利。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