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移风易俗的公益宣传。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