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城市道路范围内,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入地或者采取隐蔽措施。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