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灌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涉及地方政府资金配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足额配套到位。

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