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建设和管理第十一条有效灌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涉及地方政府资金配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