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七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发改、工信、国土、科技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