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第四十六条已修改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备案后的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场所公示。业主在入住时,应当签署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在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