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第四十五条已修改业主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维护规则;(二)业主合理使用物业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三)物业天面、外墙、门窗及户外设施保洁和装修规则:(四)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权利和义务;(五)业主分担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费用的方式;(六)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