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会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古树名木、古井实行统一建档,挂牌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得毁坏、填埋、砍伐和擅自迁移。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