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第二章 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第十一条已废止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采伐林木的书面申请、林权证,以及采伐林木的目的、时间、地点、林种、树种、面积、株数、蓄积、材积、采伐方式、更新方式及更新时间等材料或者简易采伐作业设计。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