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求职第二十条已废止职业介绍机构分为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本条例所称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本条例所称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设立的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机构。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