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利用财政、税务、会计管理信息平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实施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