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气象工作。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