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以防灾减灾、农牧业生产和旅游全域化服务为重点,不断拓展为行政决策、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服务领域,提高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