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气象服务、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