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责论处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