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省内出版单位未按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向公共图书馆免费送交出版物样本的,由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部门责令限期送交。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