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章 设置与职能第十五条已修改县(市、区)公共图书馆集中管理和整合基层图书馆(室)或者服务站点的文献信息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建立通借通还的便捷服务体系,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利用和服务的最大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