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节 货运第二十二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城市配送业的发展,为从事城市货物配送提供便利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物流先进设施设备,优化物流资源配置,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