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节 货运第二十条有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在押运人员的监管下完成运输;运输危险货物的罐体应当经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禁止使用除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和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禁止运输普通货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