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弄虚作假、瞒报收入、骗取相关扶贫政策待遇的,由主管机关取消其受助资格;获取经济利益的,依法予以追回,并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