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开发规划和措施第四十条有效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情形,导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进行调整。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