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开发规划和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县支持志愿者组织、高等院校等建立志愿者服务网络,为志愿者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