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六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