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四章 保障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支持新闻记者合法采访。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新闻媒体反馈有关情况。新闻工作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持和配合国家职能机关依法查处职务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和配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查处职务犯罪。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